浏览量:52
发布时间:2026-09-02
2026年7月至8月,根据全县统一部署,财政局启动了以“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在遵规守纪前提下担当作为”为主题的纪律教育月活动。时至今日,回望一个月以来参加的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从纪法大宣讲的振聋发聩,到参观廉政教育展馆的身心震撼,再到“一把手”廉政党课的深度剖析,我的思想经历了一场深刻的洗礼,精神上完成了一次补钙强身。这次教育活动不是一蹴而就、走过场,而是如同一面淬火成钢的熔炉,让我得以正心、明道、笃行。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财政系统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关键之年。置身于这样的时代坐标之下,财政干部如何做到既守纪律又敢担当、既讲规矩又善作为,成为我们必须深入思考和认真回答的重大课题。现将学习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学深悟透,在理论武装中筑牢思想根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此次纪律教育月活动把学习摆在首位,通过集中研学、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推动纪法知识入脑入心,让我对“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一)深学细悟党纪法规,让纪律规矩从“纸面”走进“心间”。活动期间,全局系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纪律规定。过去读法规,看到的多是禁止性条款和惩戒性规定,如同隔岸观火,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而此次通过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悟,特别是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行案例对照分析,我深切体会到每一条纪律规定背后都有着深刻的现实针对性——有的是针对预算编制中的“虚报冒领”,有的是针对资金拨付中的“截留挪用”,有的是针对政府采购中的“暗箱操作”。这些看似抽象的法条,实则是一道道用无数前车之鉴筑起的“防火墙”。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为例,其不仅明确了“红线”在哪里,更通过具体的处分标准划定了“雷区”有多大。作为财政干部,我们手中掌握着公共资金的分配权和调度权,岗位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必须把纪律规矩学得更深、悟得更透、记得更牢。正如局党组在廉政党课中所强调的,财政干部要持续深化党纪法规与财经制度学习,站稳人民立场。通过学习,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纪不是一阵风、走过场,而应成为一种政治自觉和职业习惯,要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真正做到心中有纪、脑中有规、行有所止。
(二)准确把握“三个关系”,在思想深处厘清纪律与担当的辩证逻辑。此次纪律教育月活动主题鲜明地提出“在遵规守纪前提下担当作为”,这本身就蕴含着深刻的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学习过程中,我着重思考并廓清了三个关系。一是纪律与自由的关系。有人错误地认为纪律是束缚、是枷锁,但深入学习后我深刻认识到,纪律恰恰是自由的保障——正如交通规则保障了道路畅通,党的纪律和财经纪律保障的是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没有纪律的约束,所谓的“自由”必然导致混乱和失序,最终损害的是党和人民的事业,毁掉的是干部个人的前途。二是守纪与担当的关系。有人认为守纪律就会束缚手脚、不敢干事,这是一种严重的认识偏差。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纪律既划定了“不能做什么”的底线,更明确了“应当做什么”的方向。守纪不是不作为的借口,担当不是蛮干的理由,真正的担当是在纪律框架内的积极作为,是在规矩约束下的创新突破。三是“过紧日子”与保障民生的关系。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过紧日子”成为常态。有人认为“过紧日子”就是少花钱、不办事,这同样是对政策的误读。“过紧日子”的核心要义是精打细算、提质增效,是把有限的资金更多地腾挪出来,用于民生所需、发展所用之处,是以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群众的“好日子”。厘清这三个关系,让我对“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的内涵有了更加立体和深刻的理解,也为我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守纪与担当的关系提供了思想指南。
(三)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让为民理财从“理念”化为“行动”。财政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每一笔资金的流向都承载着群众的期盼。此次纪律教育月活动中,局党组专门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强调财政干部要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这一要求深刻揭示了财政工作的本质——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为民理财是财政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学习过程中,我认真反思了以往工作中存在的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重形式轻实效等倾向性问题,深刻认识到财政干部如果政绩观出现偏差,就可能把“钱袋子”管成“死袋子”,把惠农资金变成“空头支票”。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在预算编制中更加注重民生导向,在资金拨付中更加注重时效精准,在绩效管理中更加注重群众感受,真正把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紧要处。正如局领导在专题辅导中所强调的,财政审计干部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聚焦到推动财政政策落地、促进资金安全高效、服务和保障发展大局上来。这一要求应当成为每一位财政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价值追求和行动准则。
二、以案为鉴,在警示教育中常鸣廉洁警钟
警示教育是纪律教育月活动的关键环节,也是最直击灵魂、最震撼人心的环节。此次活动中,全局组织观看了多部警示教育片,参观了廉政教育展馆,通报了财政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每一次学习都是一次心灵的震撼,每一次反思都是一次思想的洗涤。
(一)身边的“活教材”胜过千言万语,贪欲之害触目惊心。在市廉政教育展馆,当讲解员引导大家走过一个个展陈单元,当屏幕上播放着那些曾经意气风发的“身边人”声泪俱下的忏悔独白时,强烈的冲击感直击灵魂深处。那些触目惊心的案例,深刻揭示了一些党员干部如何在权力的诱惑与利益的围猎中,因理想信念的根基动摇、纪律意识的严重缺失而被一步步侵蚀,从而滑向泥潭、失去底线,最终坠入违纪违法的深渊。这些案例中的人物,有的曾是业务骨干,有的曾是领导干部,有的甚至就在我们身边工作过。他们的堕落轨迹惊人地相似——从最初收受一包烟、一瓶酒、一张卡开始,到后来胃口越来越大、胆子越来越肥,最终在贪欲的泥潭中越陷越深、不可自拔。警示教育片中,一位因挪用公款而锒铛入狱的财政干部含泪忏悔:“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绝不会迈出那错误的第一步。”然而,人生没有后悔药,纪律的红线一旦逾越,就再也无法回头。这些惨痛教训让我深刻认识到,任何微小的贪念和侥幸心理,都是通向悬崖的危险一步。作为一名财政干部,手中掌握着公共资金,服务的对象是万千群众,岗位的特殊性决定了我们必须具备更高的思想觉悟和更强的纪律观念。
(二)财经领域的风险点无处不在,小节失守必酿大祸。财政工作身处资金分配与资源配置的前沿,风险点多、责任重大。从预算编制、资金拨付到政府采购、惠企利民补贴发放,每一个环节都与公共利益息息相关,都考验着财政干部的党性与担当。警示教育中特别聚焦财政系统的典型案例,有的干部在项目审批中收受好处费,为不合格项目“开绿灯”;有的在政府采购中与供应商内外勾结,人为抬高采购价格;有的在惠农补贴发放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把“救命钱”装进自己的口袋;有的在预算执行中搞“数字游戏”,以虚列支出、重复报销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这些案例让我深刻认识到,财政系统的廉政风险不是抽象的、遥远的,而是具体的、现实的,它就隐藏在每一笔资金的拨付中、每一个项目的审批中、每一次报表的填报中。特别值得警醒的是,很多出问题的干部并非一开始就想腐败,而是在长期与资金打交道的过程中,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和围猎,思想上慢慢松懈、纪律上逐渐松弛,最终在小恩小惠中丧失了原则、在温水煮青蛙中迷失了方向。局党组在廉政党课中深刻指出,要坚决破除“小节无碍、侥幸免责”的错误思想。一顿饭、一包烟、一瓶酒,看似是小事小节,实则是溃堤的蚁穴、斗大的风。不少干部出问题,往往就是从这些“小事”开始的。这警示我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
点赞 0
收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