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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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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07

近期,结合“十五五”规划编制前期调研,深入部分区直部门、街道(镇)及派驻机构,通过座谈交流、查阅卷宗、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现状进行系统梳理。总体看,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政治素质提升,履职能力增强,正风肃纪反腐取得新成效,但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仍存深层次矛盾问题。下面,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对策,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监督执纪执法短板弱项

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前所未有挑战。对照高质量发展标准,思想观念、方式方法、能力素质等方面仍存明显“温差”“落差”。

(一)精准性与穿透力不足

实践中往往存在“宽、松、软”和“浮、浅、表”现象,未能完全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一是政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干部对政治监督内涵把握不准,存在“业务化”倾向。开展监督检查,习惯从业务角度看问题,未能完全上升到政治高度审视。对“十五五”规划重大项目落地、生态环保政策执行、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监督,有的干部满足查台账、看记录、听汇报,对背后存在的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执行决策打折扣等深层次问题,缺乏敏锐洞察力穿透力。监督往往停留在“有无开会”“有无发文”“有无留痕”等程序环节,对决策执行效果、群众真实获得感、政治生态净化程度等实质性内容关注不够,政治监督有时沦为“形式监督”。查阅XX个区直单位党组织会议记录,发现XX个单位仅仅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无具体落实措施,监督检查组对此没有及时指出纠正。

二是日常监督方式方法单一陈旧。日常监督很大程度上仍依赖“听、查、看”传统手段,缺乏创新性灵活性。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监督,虽有制度规定,实际操作因信息不对称、同级监督顾虑多、上级监督鞭长莫及,往往陷入“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困境。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缺乏有效监督手段载体,监督存盲区死角。下沉式、嵌入式监督开展不够,真正扑下身子到田间地头、车间码头发现问题力度不足,导致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未能及时扼杀萌芽。去年受理信访举报件中,涉及基层干部作风问题占比XX%,大多已由群众多次反映。

三是信息化监督手段滞后,大数据赋能不足。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虽有探索,数据壁垒依然存在。纪委监委内部各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与巡察机构之间数据共享不畅,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数据对接深度不够。查找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识别违规经商办企业、发现异常资金流向等方面,因缺乏强大数据碰撞比对分析模型,主要依靠人工排查、经验判断,效率低下且易遗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精准监督需要。通过税务发票电子系统比对发现,XX单位存在连号餐饮发票报销情况,涉及金额XX万元。

(二)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有待提升

执纪执法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影响案件质量和纪法效果。

一是量纪尺度不够统一。党纪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条款众多,部分条款存裁量空间,不同纪检监察室、不同派驻组乃至不同办案人员对同一类违纪违法行为性质认定和量纪标准把握不一。有的偏向“从严”,有的偏向“从宽”,缺乏统一操作指引。新型违纪违法行为如违规借贷收息、影子公司、期权腐败等,因缺乏明确定性量纪标准,易出现处理结果差异较大情况,损害纪律严肃性和公信力。抽查XX件醉驾案件处理情况,受处分档次不一,从党内警告到开除党籍均有分布,且缺乏充分理由说明差异原因。

二是程序意识不够强。部分办案人员重实体、轻程序,认为只要事实查清、人抓对,程序小瑕疵无关紧要。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环节,有时出现文书制作不规范、审批手续不完备、时限把握不严格、权利义务告知不到位等问题。审查调查中未充分保障被审查调查人陈述申辩权,采取留置措施未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及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法律风险。卷宗评查发现,XX%的初核卷宗缺少初核方案审批页,XX%的谈话笔录未在首页签署“以上记录看过,与我所说一致”字样。

三是查办案件能力特别是攻坚克难本领欠缺。面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花样翻新新形势,部分干部知识储备和专业能力跟不上。对金融、国企、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重点领域专业知识缺乏深入了解,查办复杂、疑难、新型案件时,存在“看不懂、查不透、定不准”问题。利用大数据、区块链、虚拟货币等手段进行利益输送的新型腐败,缺乏相应技术手段和侦查策略,导致成案率不高,难以实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震慑效果。

(三)政治素质与专业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

对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方面仍存薄弱环节。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深度广度不够。有的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存在“实用主义”倾向,急用先学、不用不学,没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指导实践。从政治上看问题、分析问题能力有差距,未能完全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全区乃至全市、全省大局考量,导致工作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不足。个别干部在撰写审查调查报告时,政治画像空洞无物,仅罗列违纪事实,缺乏政治层面剖析。

二是复合型人才匮乏。纪检监察队伍中熟悉党务、纪检业务干部较多,精通法律、财务、审计、信息化等专业知识干部较少。面对复杂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往往需借调外部人员协助,自身缺乏独立查办大案要案专业力量。随着“十五五”期间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对金融风险防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监督执纪需求激增,现有人才储备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具有财务、审计专业背景干部仅占XX%,法律专业背景占比XX%,工程造价、金融证券等专业人才为零。

三是自我约束机制仍需完善。虽开展多次内部整顿,个别干部仍存特权思想和衙门作风,甚至出现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违规过问案件等违纪违法行为。有的干部在“围猎”面前防线不牢,被别有用心之人拉拢腐蚀。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虽已建立,执行上不够严格,对办案人员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八小时以外监督仍是真空地带。去年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XX条,其中涉及违规饮酒、参与经营活动等作风问题占比XX%。

二、聚焦提质增效,健全完善监督执纪执法制度机制体系

针对上述问题,必须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以建立健全案例指导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和内部申诉复议机制为抓手,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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