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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9
按照局机关党委关于开好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的有关要求,我紧扣会议主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基层民政机构、服务对象和同事意见建议、坦诚进行谈心谈话的基础上,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对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结合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改革等核心工作实际,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始终牢记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对照新时代民政工作“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专业性”的要求,仍有不小差距。一是政治忠诚的践行不够精准深入。能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局机关党委的工作要求,但在将政治忠诚融入民政具体业务的全过程、各环节不够紧密,有时存在“业务归业务、政治归政治”的脱节现象。比如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救助政策落实等工作中,更多关注政策执行的完成率,对工作背后蕴含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政治意义思考不深,未能始终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保障民生福祉的政治高度谋划推进工作,政治引领业务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二是政治能力的提升不够持续有力。面对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复杂挑战,比如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组织监管难度增大、困难群众需求多元化等,自身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需提升。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有时停留在传达学习、表面领会层面,对其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把握不够透彻,未能结合市民政局工作实际,精准转化为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工作落实的具体举措。比如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中,对上级部署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等任务,缺乏从政治高度预判风险、统筹协调的意识,导致部分工作推进不均衡,与群众期盼存在差距。三是理论学习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时参加局机关党委组织的集中学习,但个人系统性、沉浸式自学相对不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有时存在“浅尝辄止”的情况,对理论的内在逻辑和实践指向把握不够系统完整。尤其是在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能力方面,思考不深、举措不实,比如在学习“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时,未能有效运用到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等工作中,对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破解思路不够开阔、方法不够灵活,理论指导实践的效果不够明显。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始终注重加强党性修养,自觉践行党员义务,努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但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和新时代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标准,仍有不少欠缺。一是理想信念的持续滋养不够到位。在长期和平环境和复杂社会思潮影响下,有时对坚定理想信念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自我激励、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主动性有所减弱。作为民政干部,每天面对的是困难群众、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肩负着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责,但有时在工作中出现懈怠情绪,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本质上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党性修养不够扎实,未能始终以坚定的理想信念支撑民政工作的初心使命。二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有待增强。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要求,参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但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存在“老好人”思想和“走过场”倾向。对自身深层次问题的揭露不够彻底,自我批评多是谈表面现象、找客观原因,缺乏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在相互批评时,顾及同事情面,多是“点到为止”,不敢动真碰硬、直面问题,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也未能充分发挥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民政工作提质增效的应有作用。三是党性锤炼与民政履职结合不够紧密。党性修养的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履职尽责、服务群众上,但自身有时存在党性锤炼与民政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比如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工作中,未能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民政相关工作不够主动;在面对民政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时,有时缺乏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党性觉悟,习惯于推诿扯皮、敷衍应付,未能以坚强的党性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政系统“为民爱民、爱岗敬业、务实担当、廉洁自律”的优良作风方面,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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