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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2026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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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1-27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我们党成立105周年,做好市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意义重大。本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关于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党中央、省委重要会议部署,锚定“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为市人大依法履职、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

一、铸魂赋能强根基,筑牢理论武装思想防线

1.深化理论学习体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是我们党的鲜明特色和光荣传统。”强化理论武装是意识形态工作的核心任务,必须健全闭环学习机制,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工作、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每月开展1次专题学习研讨,每季度组织1次集中学习交流,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完善分层分类学习机制,针对机关干部、人大代表、基层联络站工作人员制定差异化学习计划,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建立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的实际成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过渡句:立足人大职能特点,需创新学习载体形式,让理论学习从“被动接受”向“主动践行”转变。丰富学习载体供给,打造“人大讲堂”“线上学习阵地”双平台,每月开展1次“业务+理论”融合学习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解读政策法规和理论知识。推广“指尖学习”模式,依托机关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平台,推送学习资料、开展线上答题,全年推送学习内容不少于100期,确保理论学习全覆盖、无死角。强化学习成效考核,将理论学习情况纳入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学习成效督查,对学习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的严肃通报批评,倒逼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2.推动党的创新理论传播普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普及,凝聚起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市人大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扛起理论传播政治责任,让党的创新理论走进群众、落地生根。构建“机关+代表+基层”传播体系,组织机关干部、人大代表组建理论宣讲队,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开展“面对面”宣讲,结合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把理论宣讲融入履职全过程,全年开展宣讲活动不少于20场。聚焦群众关切,将党的创新理论与人大工作实践、本地发展实际相结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政策举措,回应群众诉求。加强与主流媒体协作,在市级媒体开设“人大履职解读”专栏,每周推送1篇理论解读文章或履职报道,生动阐释人大工作的政治内涵和实践价值。过渡句:强化理论传播实效,需注重阵地建设与内容创新,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传播格局。建强基层理论传播阵地,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理论宣传角,配备学习资料、宣传展板,打造群众身边的“理论课堂”。创新传播内容形式,结合山西地域文化特色,将理论知识转化为短视频、图文解读、情景短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机关新媒体平台推送,提升传播吸引力和感染力。建立传播成效评估机制,定期收集基层反馈意见,优化宣讲内容和形式,确保理论传播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切实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力和凝聚力。

3.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没有理想信念,精神上就会‘缺钙’。”市人大机关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抓手,锤炼党员干部政治品格,筑牢忠诚担当思想根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结合建党105周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观看红色影片,开展“学党史、悟思想、践初心”主题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国情怀。加强党性锻炼,每半年开展1次专题党性分析会,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先进典型,查摆问题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强化政治忠诚教育,引导机关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过渡句:理想信念教育需融入日常工作,通过常态化活动涵养初心使命,激发履职动力。开展“忠诚履职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将理想信念教育与人大履职工作结合,组织机关干部围绕中心工作亮身份、作承诺、践行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弘扬“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的优良作风,培育爱岗敬业、廉洁自律的职业精神。建立谈心谈话制度,机关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每季度开展1次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疏导心理压力,化解思想困惑,凝聚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4.深化理论研究阐释赋能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加快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市人大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深化理论研究阐释,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聚焦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部署要求,围绕人大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重点领域,设立年度理论研究课题,组织机关干部、专家学者开展专题研究,形成有价值、可借鉴的研究成果。重点研究新时代人大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规律、人大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深度融合的路径举措,全年完成重点研究课题不少于5项。建立理论研究成果转化机制,将研究成果融入人大工作要点、立法计划、监督计划,推动理论研究与履职实践同频共振。过渡句:强化理论研究实效,需完善工作机制、搭建交流平台,提升研究质量和转化效能。加强与党校、高校、科研机构的协作,建立理论研究合作机制,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共享研究资源。搭建理论研究交流平台,每半年举办1次理论研讨会,邀请各地人大机关、专家学者交流研究成果,拓宽研究视野。建立理论研究激励机制,对优秀研究成果予以表彰奖励,将研究成果纳入机关干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重要依据,鼓励机关干部积极参与理论研究,以高质量理论研究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守牢阵地筑屏障,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控

5.严格机关内部阵地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意识形态阵地我们不去占领,人家就会去占领。”市人大机关要严格落实阵地管理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加强机关内部宣传阵地管理,对机关宣传栏、电子屏、内部刊物等阵地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专人管理,定期更新内容,确保宣传内容政治正确、导向鲜明。严格内容审核把关,机关内部刊物、宣传材料需经机关党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刊发,电子屏、宣传栏内容需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杜绝错误思想和不良信息传播。规范机关会议、培训等活动管理,各类会议、培训的主题、内容、讲话材料需严格审核,确保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过渡句:强化阵地管理效能,需健全管理制度、细化管控措施,实现全方位规范管理。完善阵地管理台账,对机关各类意识形态阵地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定期开展检查维护。加强阵地使用监督,定期对内部宣传阵地内容进行核查,及时纠正不当表述,每季度开展1次阵地安全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限期整改落实。强化工作人员培训,组织阵地管理人员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提升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各类阵地规范运行、发挥作用。

6.规范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市人大机关要顺应全媒体时代发展趋势,加强网络阵地建设与管理,筑牢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防线。建强机关新媒体平台,优化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功能设置,定期推送人大履职动态、政策解读、法律法规等内容,打造权威、高效的网络宣传阵地。严格网络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实行“三审三校”制度,所有网络发布内容需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宣传部门复核后方可发布,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导向正确。加强网络平台日常运维,建立24小时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回复网友留言,处理网络诉求,全年回复网友留言不少于50条。过渡句:强化网络阵地管控,需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升管网治网能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排查网络安全隐患,强化数据安全保护,严防信息泄露。建立网络舆情应对专班,明确职责分工,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对涉及人大工作的网络舆情及时研判、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组织机关干部参与网络文明传播活动,积极转发正能量内容,抵制网络谣言、低俗信息,自觉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7.强化代表履职阵地意识形态管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履职阵地是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必须强化意识形态管控,确保阵地功能正确发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履职阵地管理,明确阵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阵地建设考核内容。规范阵地活动开展,对在阵地组织的代表接待群众、调研座谈、政策宣讲等活动,提前审核活动方案、讲话材料,确保活动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加强阵地宣传内容管理,对阵地内的宣传展板、学习资料等进行定期排查,及时更新内容,杜绝错误思想传播。过渡句:提升履职阵地意识形态工作水平,需强化教育引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阵地规范化建设。开展代表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人大代表初任培训、履职培训重要内容,提升代表政治素养和意识形态鉴别能力。建立阵地工作台账,记录阵地活动开展、宣传内容更新、群众诉求处理等情况,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加强阵地工作人员培训,提升阵地管理人员意识形态工作能力,确保履职阵地成为传播正能量、凝聚共识的重要平台。

8.严格对外交流合作阵地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外宣传和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市人大机关在对外交流合作中,必须坚守意识形态底线,展现良好形象。规范对外交流活动管理,对与外地人大机关、国外地方议会的交流合作活动,提前制定意识形态工作预案,明确交流内容、纪律要求,确保交流活动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加强交流人员教育管理,对外交流前开展意识形态、外事纪律专题培训,引导交流人员坚定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严格交流材料审核,对外交流的讲话材料、宣传资料等需经机关党组审核同意,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过渡句:强化对外交流阵地管控,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风险研判,防范意识形态风险。建立对外交流意识形态风险研判机制,提前分析交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识形态风险,制定应对措施。加强交流活动后续跟踪,及时总结对外交流中的意识形态工作经验,优化工作举措。强化与外事部门协作,及时了解国际舆论动态和外事工作要求,确保对外交流合作中的意识形态工作万无一失。

三、凝心聚力聚共识,强化舆论引导效能提升

9.做强正面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市人大机关要聚焦中心工作,做强正面宣传,凝聚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聚焦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核心职能,制定年度宣传工作计划,突出宣传人大依法履职的生动实践、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效。加强与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协作,开设专题专栏,深入报道人大常委会会议、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不少于80篇,其中中央级媒体不少于10篇。突出宣传人大代表履职风采,挖掘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先进事迹,讲好代表故事,全年宣传优秀代表事迹不少于30篇。过渡句:提升正面宣传实效,需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创新宣传方式方法,运用短视频、图文海报、H5等新媒体形式,打造一批有温度、有深度、有影响力的宣传作品,通过机关新媒体平台和主流媒体推送,提升宣传覆盖面。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围绕建党105周年、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策划系列宣传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强化宣传内容策划,深入挖掘人大工作中的亮点特色,突出宣传人大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福祉、推进法治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凝聚全社会对人大工作的共识和支持。

10.完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舆论引导机制,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市人大机关要健全舆论引导工作体系,提升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机关舆论引导工作,定期召开舆论引导工作会议,分析研判舆论形势,部署工作任务。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新闻发布流程,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及时发布人大工作重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不少于4次。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作,建立舆论引导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重大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过渡句:强化舆论引导效能,需细化工作流程、提升应对能力,确保舆论导向正确。制定舆论引导工作流程,明确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处置、反馈等各环节责任和时限,实现舆情处置闭环管理。加强舆论引导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舆论引导专班,开展专题培训,提升舆情研判和引导能力。建立舆论引导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舆论引导工作成效进行评估,优化工作举措,不断提升舆论引导水平。

11.提升舆情风险防范处置能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市人大机关要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提升舆情风险防范处置能力。建立常态化舆情风险排查机制,围绕人大立法、监督等重点工作,定期开展舆情风险排查,梳理风险点,建立风险台账,制定应对预案,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加强舆情监测预警,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主流媒体、社交媒体、网络平台等进行全方位监测,及时捕捉涉人大工作的舆情信息,全年监测舆情信息不少于1000条。强化舆情分析研判,组建舆情研判专班,对收集到的舆情信息进行深入分析,研判舆情发展趋势,提出处置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过渡句:高效处置舆情事件,需健全应急机制、快速响应处置,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完善舆情应急处置预案,针对不同类型的舆情事件,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流程和应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时限。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突发舆情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走向。加强舆情处置后续跟踪,及时关注舆情发展动态,根据舆情变化调整处置措施,直至舆情平息,同时总结舆情处置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升舆情处置能力。

12.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思潮引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思想引导和理论辨析,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市人大机关要强化思想引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社会思潮的分析研判,密切关注意识形态领域动态,及时发现和抵制历史虚无主义、西方宪政民主等错误思潮,坚决反对任何歪曲、抹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言论。加强理论辨析和思想引导,通过主流媒体、机关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发布理论辨析文章,澄清模糊认识,纠正错误观点,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组织机关干部、人大代表主动发声亮剑,对错误思潮和言论敢于说“不”,坚决维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过渡句:强化思潮引导实效,需创新引导方式、凝聚思想共识,筑牢思想防线。开展“理论辨析进基层”活动,组织专家学者、机关干部深入基层,通过座谈交流、专题宣讲等形式,开展思想引导和理论辨析,提升群众对错误思潮的鉴别能力。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倾听群众心声,回应群众关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思想引导,凝聚思想共识。建立思潮引导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及时调整引导策略,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

四、融合履职促发展,推动意识形态与业务融合

13.以意识形态引领立法工作提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立法是国家重要政治活动,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市人大机关要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立法全过程,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及重要法规草案需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审议后,报市委审定,确保立法工作与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同频共振。加强立法过程中的意识形态引领,在法规草案起草、调研、审议等环节,深入宣传党的立法主张和立法精神,凝聚立法共识。针对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法规草案,加强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法规内容符合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主流意识形态。过渡句:推动意识形态与立法工作深度融合,需创新工作举措、提升立法质量,以良法善治保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立法宣传同步机制,在法规制定过程中,同步开展宣传解读,向社会公众宣传法规的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引导公众正确认识法规的作用。加强立法调研中的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基层、群众开展调研,了解群众对法规的需求和意见,将群众意愿融入法规制定,同时宣传党的政策主张,凝聚立法共识。开展法规实施后的意识形态评估,对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法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评估法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保障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议。

14.以意识形态强化监督工作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市人大机关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监督重点,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监督计划,每年组织开展1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一府一委两院”及下级人大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阵地管理、舆情处置等情况。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形式,强化监督实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建立监督整改跟踪问效机制,对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见效。过渡句:强化监督工作中的意识形态引领,需聚焦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聚焦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加强对文化事业发展、网络安全、新闻舆论等工作的监督,推动相关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将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相结合,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督效能。加强监督结果运用,将意识形态工作监督结果纳入被监督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提出质询、罢免等建议,倒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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