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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5日至4月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5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国资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党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深学细悟政策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将其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根本遵循。及时贯彻落实全国巡视工作会议暨二十届中央第三轮巡视动员部署会议、省委及市委相关会议精神,以坚定的政治决心和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委机关科室间的协作联动以及与监管企业的纵向贯通,形成整改合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纪学习教育要求深化落实。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逐项审核整改措施,主持召开3次党委会、8次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推进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对照“三张清单”,牵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任务,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三)聚焦主责狠抓落实,推动整改提质增效。 坚持将抓实巡察整改与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市委“亮晒比拼、争先进位”行动要求紧密结合,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完成率已超80%。立足核心资源优势做强做优主业,着力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抢抓政策机遇盘活土地资源,探索形成县(市、区)优势互补、融资化债、互利共赢的新模式。前瞻谋划储备“十五五”重点项目,强化项目投资决策、执行和效果监管。用足用好提振经济“一揽子”政策,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切实做到“以整改促规范、以整改强管理、以整改促发展”。
二、 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落实中央国企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履行出资人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深入开展亏损子企业、亏损混改企业和“两非”“两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截至目前,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总额同比增长7.2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达104.99%。推动企业向质量效益转型。 加大“四上企业”培育和提质发展力度,新增“四上企业”9户。
(二)关于“指导推进监管企业改革发展有差距,履行国有资产投资监管职责短板突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 制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指导监管企业编制主责主业清理整治方案。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组建水务集团;主动谋划红塔区中心城区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完成全市充电网络摸底调研,编制形成《市新能源充电网络基础设施规划方案》。稳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分类制定混改企业整治方案并开展专项整治,“控股不控权”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治理。 指导监管企业修订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担保管理办法等制度,将总法律顾问制度纳入公司章程。推进监事会改革,整合其职能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持续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强化投资全流程监管。 制定《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强化项目“融投建管营”一体化管理。
(三)关于“风险防范能力和意识不强,风险隐患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扛牢防风化债政治责任。 制定“一企一策”“一债多策”债务化解方案,并定期调度推进情况。健全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制定出台《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办法实施细则》,规范产权流转、置换及资产评估行为,严控投资风险。加强重点环节风险管控。 开展多形式保密学习培训和警示教育。印发《市国资委关于加强监管企业财务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监管企业开展过度负债、无关多元、空转贸易等风险自检自查。完善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机制,建立涉诉案件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抓而不实,管党治党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扣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 指导监管企业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清晰界定党委决策与其他治理主体决策边界。通过组建联合党支部、委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抓实廉政风险防控。 组织开展津贴补贴、福利费发放及商务接待等自检自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并制定防控措施。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常态化开展基层调研、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落实。深入各县(市、区)开展7次国企改革发展及国资监管工作督导检查,促进工作提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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