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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09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治污攻坚重点任务暨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分析当前我区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环境质量面临的严峻形势,回顾总结今年以来各项工作的进展与不足,并对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尤其是建筑工程扬尘污染的系统性、根源性治理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这次会议既是一次问题剖析会,更是一次责任压实会、任务攻坚会。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严峻形势,在肯定成绩中正视突出问题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检验我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的关键之年。自年初以来,全区上下围绕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核心目标,付出艰苦努力,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本月,我区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PM2.5平均浓度等关键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呈现出稳中向好的态势。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在座各位以及奋战在环保一线所有同志们的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区党工委、管委会,向大家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然而,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基础尚不牢固,成果极易出现反复,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复杂。从宏观数据看,虽然整体向好,但改善的斜率正在逐步放缓,部分指标在特定时段、特定区域甚至出现了波动和反弹。根据环保部门的监测与分析,截至9月中旬,我区PM2.5累计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距离34微克/立方米的年度目标还有一定差距。这看似微小的2微克,背后却是艰巨的攻坚任务,意味着在今年剩下的最后一百天里,必须付出超常规的努力。从污染源构成来看,与扬尘污染密切相关的PM10浓度,在第二、三季度出现了多次超标现象,其峰值与全区建筑工程施工高峰期呈现高度的正相关性。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已成为影响我区空气质量,特别是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的主要矛盾。同时,施工噪声扰民问题也日益凸显,,相关的群众信访、投诉量一直居高不下。这些问题不仅是环境问题,更是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从工作落实层面来看,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思想认识的“温差”依然存在。部分单位、部分项目负责人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有的认为抓环保会影响施工进度、增加生产成本,存在消极应付、被动整改的心态;有的则产生了“歇歇脚、松口气”的懈怠情绪,认为前期工作已经做得差不多了,导致工作标准下降、监管力度减弱。二是责任落实的“偏差”依然存在。一些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悬空,对施工单位的扬尘管控要求不严、监督不力;施工单位现场管理粗放,降尘措施“有名无实”,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监理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对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未能发挥应有的监督“前哨”作用。责任链条的层层衰减,导致各项制度规定在“最后一公里”落空。三是监管执法的“落差”依然存在。虽然我们建立了巡查机制,但日常监管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未能实现全覆盖、全时段、无死角。执法手段相对单一,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不足,存在“以罚代管”、屡罚屡犯的现象。特别是对于一些技术性、隐蔽性的违规行为,发现难、取证难、处罚难的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问题,归根结底是政治站位问题、发展理念问题、工作作风问题。全区上下必须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底线和高压线。我们必须彻底摒弃任何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以“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危机感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坚决打赢这场治污攻坚战。
二、深化思想认识,在对标对表中压实各方责任
做好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是法律赋予的责任,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期盼的必然选择。必须进一步提高站位,厘清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第一,要深刻理解污染防治的政治属性。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不仅仅是业务工作,更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我们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抓好扬尘治理是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具体行动,是检验我们“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坚不坚定、“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重要标尺。任何对环保工作的漠视、懈怠和不作为,都是政治上不清醒、不成熟的表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第二,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的核心理念。当前,我区正处于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类项目建设如火如荼。但必须明确,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优良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是最稀缺的资源、最核心的竞争力。一个尘土飞扬、噪声嘈杂的城市环境,不可能吸引高端的人才,也不可能集聚优质的产业。因此,必须将扬尘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抓手。要引导所有参建单位算大账、算长远账、算综合账,将绿色施工、文明施工的理念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第三,要全面构建权责明晰的责任体系。扬尘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主体多、链条长,必须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建设单位要切实负起首要责任,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明确扬尘防治的具体要求和违约责任,足额拨付环保专项资金,并对施工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施工单位是扬尘管控的直接责任主体,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施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配齐环保设施设备和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各项防治措施在施工现场得到刚性执行。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法定监理职责,将扬尘防治纳入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对发现的问题要敢于叫停、及时报告,绝不能玩忽职守、姑息迁就。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责任,住建、城管、交通、水利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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